昆明发布预防草乌附子中毒预警严禁集体食
初冬已至,市民有冬季药膳进补的民间习俗,为防止食用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,昆明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预防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,提醒市民群众科学进补。 预警提醒,草乌、附子属于毒性较强的中药材,国务院已将生草乌、生附子列入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》进行管理,用草乌、附子时常因加工、食用方法不当,极易引起食物中毒,不提倡家庭煮食草乌、附片等毒性药膳。食用药膳进补要按照正确的方法制作,并注意药膳禁忌,谨慎食用冬季药膳。单位、家庭和个人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,不得擅自加工、出售和使用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。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、附子为原料的食品;严禁各类餐饮经营单位、学校食堂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建筑工地食堂,婚丧宴请和会议聚餐等群体性用餐时使用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。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自行配制的加有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药酒。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、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的采购、保管、供应和调配的管理,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,消除安全隐患,严防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流失到社会造成危害。发现无证生产、收购、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向当地食药监和公安部门举报。 同时,加强食品科普知识宣传,倡导科学健康食用食物,提升群众对草乌、附子等毒性药材的正确认知和正确使用方法。各卫生、公安、食品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,加强对食药两用药材和草乌等毒性中药材(饮片)的监管,强化对医疗机构、药店、餐饮服务单位和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。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,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,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应急值守,及时、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,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并将情况通报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。 若市民食用后出现口、唇、舌发麻,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,四肢胀麻,头昏、头痛,恶心、呕吐,心慌、呼吸困难等症状,医院就诊,并向当地食药监和卫生部门报告。特别提醒,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,或者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,可拨打电话。 赞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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