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《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公告》(年第9号),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

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在我国批准上市,适应症为细菌和原虫引起的各种胃肠道感染性疾病。

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严重不良反应主要为严重皮肤反应、多发性神经炎等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评价,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风险大于获益,且临床均有替代药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,予以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。

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,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。

据悉,涉及药品包括呋喃苦参黄连素片、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等,详见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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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名单

编辑丨邵琦

审核丨卢杰

终审丨魏兆珊

来源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州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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